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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品說明條例

《商品說明條例》4大中招陷阱!海關查牌點算好?律師拆解最高罰50萬、監禁5年危機

《商品說明條例》不只規管賣假貨:虛假商品說明、誤導性遺漏、威嚇性營業行為、餌誘廣告同屬刑事罪行,最高可判罰款港幣 50 萬元及監禁 5 年。蔡永杰律師拆解日常營商最易中招的 4 大陷阱,以及面對海關調查時的正確應對策略。

許多香港本地中小企與網店東主認為,只要不做「賣假貨」的勾當,做生意手法和以往一樣就自然平安無事。然而,隨著香港《商品說明條例》的執法日益嚴格,許多商戶往往在不知不覺間誤墮法網。

本文特邀江炳滔律師事務所的蔡永杰律師,為大家深度剖析除了售賣冒牌物品外,日常營商中最容易觸犯的 4大中招陷阱,並教您面對海關調查時的正確應對策略。

一文看清:《商品說明條例》涵蓋的 4 大商業法律陷阱

除了傳統意義上的假貨外,不良營商手法條文涵蓋了多個切入點。以下由蔡永杰律師為大家逐一拆解:

陷阱一:不真實的商品或服務描述(虛假商品說明)

無論是實體店還是網店,商戶在宣傳貨品產地、成分、功能,或是美容、餐飲等服務成效時(例如聲稱「1次見效、3次斷尾」),如果描述與事實不符,即屬違法。

陷阱二:故意遺漏重要資料(誤導性遺漏)

有些商家為了促成交易,會選擇性地向消費者披露資料,故意隱瞞或遺漏一些關鍵條款、隱藏收費或重要限制,令消費者在資訊不足的情況下作出購買決定。

陷阱三:威嚇性營業行為與高壓推銷(Aggressive Commercial Practices)

部分前線銷售人員為了達成業績,可能會採用滋擾性高壓推銷、剝削消費者弱點、施加威迫或不當影響,甚至阻礙消費者自由選擇,這同樣觸犯法例。

陷阱四:低價促銷卻沒貨?(餌誘式廣告與引誘方式銷售)

商家以極吸引的低價作招徠(例如限量特價),但實際上倉存根本沒有足夠貨源,或根本無意以該價格出售(設定誘餌、拒絕出售)。當消費者到場後,再施壓推銷其他較高價的替代品。(推銷替代品 / High-pressure sales)

觸犯《商品說明條例》的嚴重法律後果

很多老闆以為商業糾紛只屬民事或退款了事,但實際上違反《商品說明條例》屬於刑事罪行。

一經定罪,最高刑罰可被判處罰款港幣 50 萬元及監禁 5 年。這對於企業信譽和負責人的人身自由均是沉重打擊,絕對不能掉以輕心。

Q&A 問答:收到海關通知書?律師教路應對與抗辯策略

為了讓讀者更清晰了解實務操作,以下透過 Q&A 常見問題格式為大家解答疑難:

Q1:海關一般是如何展開調查的?

海關一旦接獲消費者投訴,通常會發出約見通知書,正式約見相關公司的董事、主管或老闆前往海關總部或辦事處作會面調查。

Q2:收到海關調查通知書時,可以單獨前往「講清楚」嗎?

切勿獨自錄口供!許多商戶以為自己問心無愧便獨自前往解釋,但往往在緊張或不熟悉法律程序的情況下說錯話,成為控方對自己不利的呈堂證供。

Q3:公司需要甚麼時候尋求律師協助?

當您收到海關的調查信件或被約見時,應第一時間尋求專業律師陪同協助。律師團隊能夠為您提供:

  • 海關約見陪同 / 檢控前法律諮詢
  • 審視案情與蒐集證據
  • 制定合適的抗辯策略或進行求情減刑
  • 全程保障公司及個人的合法權益

下一期,蔡永杰律師將為大家進一步分享面對此類商業案件時的常見「抗辯理由」,敬請密切留意。

聯絡我們|江炳滔律師事務所專業法律支援

如果您在香港經營網店或實體業務期間,不幸面臨《商品說明條例》爭議、海關調查、商標或知識產權糾紛,請立即與我們聯絡,由專業法律團隊為您的企業保駕護航:

  • 律師事務所:江炳滔律師事務所 (Benny Kong & Tsai)
  • 主講律師:蔡永杰律師
  • 查詢電話:(852) 3105 5108
  • 查詢電郵:bkt@bk.com.hk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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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見問題

根據江炳滔律師事務所蔡永杰律師指出,《商品說明條例》涵蓋範圍極廣,除了售賣冒牌貨外,還包括:1. 虛假商品說明(貨品或服務描述不實);2. 誤導性遺漏(故意遺漏重要資料引導消費);3. 威嚇性營業行為(高壓推銷、滋擾或剝削消費者弱點);4. 餌誘廣告(以低價引誘但實際無貨出售再推銷高價替代品)。
一經定罪,《商品說明條例》的最高刑罰為罰款港幣 50 萬元及監禁 5 年,對公司業務及負責人個人構成極嚴重的法律威脅。
切勿單獨盲目錄口供!海關一旦接受投訴便會約見公司主管或老闆調查。此時公司或個人應立即尋求專業律師陪同協助,審視證據、制定抗辯策略,以保障自身權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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